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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判给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时间:2021-10-29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作为父母,抚养孩子长大成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论夫妻双方关系如何改变,父母都应该抚养孩子。在离婚后,另一方应该支付给孩子抚养费。

  作为父母,抚养孩子长大成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论夫妻双方关系如何改变,父母都应该抚养孩子。在离婚后,另一方应该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但有时候会出现对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那么,夫妻离婚判给抚养费不给怎么办?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夫妻离婚判给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有几点要注意:第一,离婚时在协议里有无对抚养费方面做出过处置,比如,离婚协议里有注明“离婚后,孩子的生活费用与男方无关”等类似条款,这些条款都表明,以后孩子的生活学习费用跟对方脱离,是由抚养方支付的,那么抚养方就不得向对方索要抚养费了。第二,离婚协议有要求双方共同负担孩子的抚养费的,而对方已经按照协议里的金额支付了全额抚养费的,抚养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向对方索要或提高抚养金额,也就是说,对方给了抚养方抚养费,而抚养方不能说,由于物价上涨等任何理由而再向男方索要。

  二、抚养费应该给多少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民法典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就是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夫妻离婚判给抚养费不给怎么办的相关内容。总结一下,在离婚后,如果法院已经决定了由谁来抚养孩子,而且此时另一方不愿意给子女抚养费,那么抚养的人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父母有支付抚养费和抚养孩子的法律义务的,否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对方愿意给抚养费,那么双方可以自主协商关于抚养费的事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