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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纠纷怎么判决

时间:2021-08-02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的时候,一般需要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抚养费方面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纠纷需要及时的判决才可以。那

  法院在判决离婚案件的时候,一般需要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在抚养费方面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纠纷需要及时的判决才可以。那么,抚养费纠纷怎么判决?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来为您介绍,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抚养费纠纷怎么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2、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3、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上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既然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条件的,那么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夫妻协商解决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夫妻离婚抚养费怎么给

  夫妻离婚抚养费可以按月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付,由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在离婚之后给付。给付的数额双方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进行协商,或者由法律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抚养费纠纷怎么判决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是,法官在准许夫妻离婚的同时,也就会对孩子抚养费一并作出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