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 业务领域>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时间:2021-06-14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虽然很多夫妻没有离婚,但可能处于分居的状态,就只差办离婚手续了,如果两个人之间有孩子的话,还需要按时给孩子抚养费的,也是跟离婚时

  虽然很多夫妻没有离婚,但可能处于分居的状态,就只差办离婚手续了,如果两个人之间有孩子的话,还需要按时给孩子抚养费的,也是跟离婚时一样的,要尽当父母的责任,那么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就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夫妻分居期间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还是由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的。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分居期间要给抚养费吗

  分居期间要给抚养费。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三、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1)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2) 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

  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分居期间孩子抚养费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不管夫妻是分居还是离婚,如果有了孩子的话,一定要多为孩子考虑考虑,毕竟一个完整的家庭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很有帮助的,不能光为自己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