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 业务领域>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时间:2020-08-02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而对于非婚生子女相应的父方是可以进行领养的,那么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阅读完以下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

  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他们的法律地位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而对于非婚生子女相应的父方是可以进行领养的,那么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阅读完以下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亲生父母。

  2、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

  3、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遗嘱、音像材料等载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

  二、非婚生子女判定的法律依据

  非婚生子女(俗称私生子,为有轻蔑侮辱意味的用法)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有别,故有区分的实益。

  非婚生子女判定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7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6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10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三、非婚生子女可以被认领吗

  生父或生母可以认领。非婚生子女的认领一般为单方法律行为,有认领人的意思表示,无需经非婚生子女其母亲的同意,并且生父的认领权利,有民法上形成权的性质,不受时效限制,即不问子女的年龄情况,其生父都可以认领。

  认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是自愿认领,又称为任意认领,是指生父承认非婚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并自愿承担抚养义务的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无需他人或法律的强制。

  第二是强制认领,称为亲之寻认,是指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不自动认领时,由非婚子女的生母或有关当事人诉请法院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经法院诉讼程序确认亲子关系,这种被强制认领的当事人一般为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

  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可以看户籍登记,也可以由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或者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