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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抚养权变更条件

时间:2021-08-31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和子女共同生活的话,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抚养问题协议,抚养权是父母根据双方的意愿来协商抚养孩子的权利,如果要变更抚养权也要符合相应的

  和子女共同生活的话,要了解一下相关的抚养问题协议,抚养权是父母根据双方的意愿来协商抚养孩子的权利,如果要变更抚养权也要符合相应的条件。那么协议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下面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协议抚养权变更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抚养权的认定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三、协商变更抚养权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双方都同意去变更抚养权的话,并且在抚养权变更以后也更加有利于孩子的生活,那么可以通过去办理一个变更抚养权协议的公证来进行变更,再办理这个公证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第一个就是申请人双方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和离婚协议这些证明都要拿着原件还有就是这些文件的一些复印件;

  2、第二个材料就是小孩儿的户口簿以及他的出生证。另外还要拿着曹你好的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这些都要拿着原件,但是为了安全和还有保险起见,也可以自己去复印几份,以备不时之需。

  以上就是关于协议抚养权变更条件的相关介绍,如果符合变更抚养权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提前准备相关的材料和证件,到当地的公证机关来进行抚养权协议的变更。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武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