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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过错方孩子判给谁

时间:2021-03-29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现在,随着人们对家庭关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配偶的一些违反法律或道德的行为容忍度也是越来越低,因此,夫妻可能会由于一方的过错离婚

  现在,随着人们对家庭关系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配偶的一些违反法律或道德的行为容忍度也是越来越低,因此,夫妻可能会由于一方的过错离婚,有的网友想知道离婚过错方孩子判给谁,为此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夫妻自愿离婚小孩抚养权会判给谁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该由双方共同协商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协商不成的才向法院起诉,而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决依据孩子的年龄,父母的实际情况而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二、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是贯穿于本法的基本原则,也是处理离婚后子女抚养归属问题的出发点,只有在此前提下,再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一)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等因素。

  (二)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三)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四)10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随父还是随母,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可以看到,孩子判给谁,与离婚当中是否有过错没有实际的联系,所以离婚过错方孩子判给谁这个问题要看其他的条件,比如双方的经济条件,家庭环境和健康状况等等,所以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希望大家一定对自己的孩子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