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 业务领域>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离婚找不到人了怎么要抚养费

时间:2021-03-27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的,另外一方应当按时支付抚养费,如果另外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抚养义务,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的,另外一方应当按时支付抚养费,如果另外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更多关于离婚找不到人了怎么要抚养费的内容,下面由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离婚找不到人了怎么要抚养费

  如果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强制执行的办法:一是提取、扣留被申请人的储蓄存款或工资等劳动收入。如请被执行人所在单位协助从工资中按月扣除;二是查封、扣押、冻结、变卖被申请人的财产。是指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按照规定法院可将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交有关单位进行拍卖或者变买。强制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履行义务。

  二、抚养费包括哪些具体费用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2、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3、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4、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法律咨询:

  网友: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律师: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父母向子女支付抚养费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法院有权对一方的财产进行划拨、扣留等。以上就是武汉律师事务所小编整理的关于离婚找不到人了怎么要抚养费的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