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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后能否马上再转让

时间:2020-06-15 来源:湖北天崇律师事务所

网友廖先生和朋友合伙经营着一间酒店,其中有一位股东因为私人原因退出,把股份转让给了廖先生。现在廖先生想转行,也想退出。他想了解能否连续对股权进行转让。

网友廖先生和朋友合伙经营着一间酒店,其中有一位股东因为私人原因退出,把股份转让给了廖先生。现在廖先生想转行,也想退出。他想了解能否连续对股权进行转让。

一、公司股权转让后能否马上再转让

可以,基于生产经营等需要,一年内不受股权转让次数的限制,法律也不可能对此作出禁止规定,因为,如果这样禁止,则与股权的股权转让权相冲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公司法第7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只要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依规地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法律并没有对股权转让的间隔时间和次数作出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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